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营业执照听证公告(一)

发布日期: 2024-04-16 16:31 来源: 东阳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: [ ] 浏览次数:

本公告所列355家企业(详见附件),经查自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,构成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“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,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”的行为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“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,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,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”之规定,我局拟依法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。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和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》的规定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,自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上述企业有向本局提出陈述、申辩或听证的权利。逾期未提出的,视为放弃上述权利。

附件:拟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单(355户).xlsx



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2024年4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