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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总工会下发通知 开展工会活动 助力文旅消费

发布日期: 2024-03-26 10:56 来源: 歌画东阳客户端 字号: [ ]

记者 孙新萍 通讯员 杜娅玲

日前,市总工会下发《关于开展工会活动助力文旅消费的通知》,要求各产业工会,镇乡街道、经济开发区总工会,系统(集团)工委,花园村总工会精心筹划,促进文旅经济发展。

《通知》鼓励发放文旅餐饮消费券。在原有的节日慰问限额之外,工会会员每人每年增加500元额度,用于购买文旅、餐饮消费产品,如各地文旅景区公园年票、餐饮消费券等,提倡在我市限下住宿餐饮文旅单位购买文旅餐饮消费券,但不得采用购物卡、商业预付卡、充值卡等方式,不得统一组织旅游或聚餐,应发放给会员个人使用。另外,以500元额度为上限,基层工会可结合经费实际情况安排,不受当年会费4倍使用额度限制,经必要程序也可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。今年的文旅餐饮消费券应于3月31日前发放到位。

此外,《通知》鼓励开展工会会员春游活动。春游活动限在金华市域,鼓励在市内开展,按每次不超过200元/人的标准执行,当日往返,开支范围为租车费、门票、餐费、活动用品等。各基层工会可以通过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或者疗休养基地(推荐点)组织职工春游,春游活动应于3月31日前完成。

同时,《通知》要求基层工会根据单位工作实际尽快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,并积极引导职工在市内疗休养基地(推荐点)进行疗休养。各基层工会可以通过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或者疗休养基地(推荐点)组织职工分批分次(不超过三次)在市域范围内疗休养。工作日难以参加疗休养的职工可以利用周末、节假日分次参加疗休养活动。